之前小编写过一篇文章是关于藤县太平镇的共享电动车的,不知还有没有人记得,里面内容有提到,未满十六岁禁止骑行,而这个镇上的全都是十岁左右的小学生在骑行,出了事故到底是谁承担?这不没过多久就发生了事故。
两名女生骑共享电动车时与奔驰发生车祸,好在并没有人员受伤,只是车辆受损,而发生这种事故到底应该谁来承担责任?
共享单车明文规定:未满16周岁禁止骑行,而这些学生偏偏就是看不到这一栏字,而学生家长呢?就这么放任孩子在外面做这么危险的事情吗?
【资料图】
那么该起事故应该由谁来承担?
但是从图中看着这两个女孩好像只有十岁左右的年纪,这个年纪应该还是上小学的年纪,但是手中拿着手机,而这个手机上的微信又是谁的?难道做父母的不管吗?而交警接到报警之后就来到了现场,处理事故。
视频听到的是市民指控小女孩,怎么不刹车,然后小女孩就大声反驳“刹开车了”意思就是已经刹车了,这时一名市民就说“不是刹不刹车的问题,是你就不应该开这个车”小编也非常赞同这位市民说的话。这次是没有造成人员伤亡,那下次呢?不是每次都是那么幸运的。
对于这件事件不少市民表示,希望取消共享电动车:
然而在这个镇上,不止一次看见小学生骑共享电动车了,每逢星期六星期天市可以说是满街都是,大多数都是10岁左右的年纪,看着身高估计是连10岁都还没到。
小编觉得真的非常有必要给这些学生上一堂安全教育课!
而这些共享电动车被骑行过后,不仅是到处乱扔,还会被破坏,不管是竹林里,还是山坡上都能看到共享单车的身影。这种真的还有必要存在吗?
小编提示,这些家长对孩子骑行自行车、电动自行车等行为未尽到监管职责,甚至为孩子提供账号或直接帮孩子扫码开车,造成安全隐患的,相关监护人应履行好监护职责,对家中不符合骑行年龄规定的未成年人加强相关引导教育,禁止违规骑行,以免酿成祸端。
莫要等到不可挽回才开始后悔!
你觉得这个镇有必要存在这种共享电动车吗?
建议取消共享电动车吗?
编辑|泡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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